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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利特残篇(2009-06-17)
读书杂感(2009-06-08)
贝多芬贝多芬(2009-05-21)
Fragments(2009-05-10)
亲爱的书(2009-05-01)
嗅觉,我爱嗅觉(2009-04-29)
憋死我了(2009-04-22)
我在四月的怀抱里奔跑(200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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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何澄澈,我生何斑駁。 

2009.06.22 08:08:00 
 杂想一  
我从不认为原始社会、或者说某个过去了的年代是淳朴和快乐的,而科学是一个剥夺了这些快乐的暴君,恰恰相反,它把人解放出来,从物质上和精神上都给予了自由——至于你是否真的享用了这个自由,却取决于你是否具有享用该自由的独立精神,而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具备的。当人们抱怨科学使得他们失去了灵性的时候,是否应该反观自照一下他们所拥有的灵性本身:我们抱怨茅坑太硬而拉屎不出的时候,很少想到是自己的屎比较硬。
 
岁月的隔阂和对现实的不满很容易会把过去镀上了金光。怀旧本身不是坏事,但确是一件相当简便的事,而我对过于简便的事一向是心存警惕的。出于同样的理由,当某种流行的观点告诉我们理性败坏了情感(这个观点真是流行了几千年长盛不衰,某本据说包含有宇宙全部真理的圣书里就有这个),我不禁要动用后者对前者深加同情。
 
另外,说到流行,我的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一个模具和无数排列整齐的复制品。这些复制品只要团结一致,力量总是无限的,眼神总是“雪亮”的,去菁存芜的效率也是无穷的。我猜想上帝一定很爱这些复制品,既然他创造了这么多,而且还费神把他们排成方阵——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省事嘛,铸工师傅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尽可能离这些和谐的生物远一点。如果流行的是些物质上的东西倒还好,而倘若涉及精神,比如说,流行的某教或流行的某主义,我就要把这个当作一种毒害去避免,因为模具对于我来说毕竟还稍嫌窄小了一点,实在不够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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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7 13:59:00 
 赫拉克利特残篇  
赫拉克利特,这个人类的藐视者,我曾用淡漠的态度一掠而过,觉得他太“愤”。现在我却想,藐视难道没有理由吗?我知道这不是一种很有建设性的态度,但我真是越来越“愤”了,哪还好意思说他。
 
朴素的“火说”并不特别有价值,反正这群希腊老头子,水啊火啊土啊空气啊数啊随便抓一个都差不多:万物皆某某,多简单,比德谟克利特差远了,后者至少弄了个谁也没见过的东西来堆积木,更要命的是还非常天才地猜对了。
 
万物皆流甚至也不是我特别欣赏的地方,可是我该怎么说?或许应该说,赫拉克利特的魅力来自骄傲,对于世俗宗教的蔑视,对于梦游的大多数的蔑视:谁说我们人不是轻浮的呢?在群体仪式中,在对具体对象的祈祷中,最庄严的事物就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溜走了,有多少人,在灵魂深处跟广大和隐秘的自然、跟 logos 或 the one 对话过?——其实,我们当中多少人具有叫做灵魂的那种东西?
 
甚至在这些残篇中,我确切地感受到这颗跟他的火一样的灵魂。来吧,给我燃烧心灵的热力!
 
I have searched myself.
回归内心的倾向,对于一切有灵魂的人类,这是基本动作啊……
 
The waking have one world in common.
正如波普尔所倡导的理性的共同语言,理性的世界是为人们所分享的世界,与个人的私人世界相别。
 
Nature loves to hide itself.
我们真的看过她么?
 
Unless you expect the unexpected you will never find truth, for it is hard to discover and hard to attain.
教条是无效的,因为自然的广大。Truth is neither what you can find nor what you can bear.
 
It is in changing that things find repose.
我喜欢repose这个词,尤其是不静止的repose。
 
You could not discover the limits of soul, even if you traveled by every path in order to do so; such is the depth of its meaning.
怎么赞美这句话都不为过啊……
 
Souls take pleasure in becoming moist. 
干湿是有着天渊之别的两级,堕落是舒服的,发展到柏拉图处,就成了人类开始于理念而渐行渐远的永恒堕落。
 
Human nature has no real understanding, only the divine nature has it.
人类对本质事物的无知与漠视。我同意注者的话,divine并非意指宗教事务,而是对于心灵而言神圣的事物,到柏拉图处充分发展为理念世界。赫拉克利特对人类的藐视啊,那些是睁眼的瞎子,不在睡觉的睡觉人,虽生犹死者。
 
The most reliable man understand reliable things and guards them. And Justice will overtake fabricators of lies and false witnesses.
传说中的reliable man 和 justice...让我们放弃这样的传说吧。
 
They cleanse themselves with others' blood, as if someone were to wash himself by walking in shit were to cleanse himself with shit. It would seem madness to observe such a man who is acting this way. And they pray to images, much as if they were talking to temple edifices, for they do not know what gods and heroes are.
流行宗教的愚昧,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神圣。只有巫婆神棍最受欢迎,难道不总是这样吗?恰恰是一群不管是假信还是真信的人,在坚定不移地败坏着宗教二字。同样地,后世的羔羊哲学家也败坏了赫拉克利特。
 
To extinguish hybris is more needed than to extinguish a fire.
因此我们才不能僭越地认为真理在握。
 
Listening not to me but to the Logos, it is wise to acknowledge that all things are one.
Wasn't this my fantasy! And it still is.
 
God is day and night, winter and summer, war and peace, satiety But he undergoes transformations, just as (fire) when combined with incenses, is named according to the particular aroma which it gives off.
这些相反之物都是同一物的外在表现形式,它们以表象命名,但内里则一。
标签:赫拉克利特,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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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11:14:00 
 读书杂感  
我觉得自己在初读《国家篇》时的本能性的反感十分可贵,虽然当时那篇笔记写得不够切中本质。
 
事实一次一次地证明了,冷酷和专断如何在不知不觉中取代了宽容和谦虚,以最光明正大的方式,扛着红旗反红旗。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不肖徒弟,坐在真理的王座上发号司令。我不知道真理在哪里,但确切地知道,这种态度离之甚远。他的前辈甚至同侪中有着伟大的人文主义者,然而偏偏只有他成为了一切哲学都无法绕过的丰碑。当然,构建体系是困难的,但我们就该买体系的帐么?世有英雄,仍令竖子成名,这难道不是过去现在未来都在发生的事么。我无意把柏拉图类比为竖子(其实我跟我所批评的他一样有着愤激的成分,他的激情与我的本性倾向一致并在我内心激起巨大回声),更多的是为了表达对其他众多人物只有残篇存世(甚至连残篇都没有)这一事实的痛切遗憾。
 
爱好思维控制的人,会去创办学园,让我再次引用帕斯捷尔纳克的名言:任何一种组织起来的形式都是庸才的栖身之地。而柏拉图,他那些张开着灵魂的眼睛注视永恒的哲人王们,难道脸上不是洋溢着同一个表情么?这种以永恒之名进行的克隆,难道就值得称道了么?而人们,是多么热爱克隆啊,克隆永远能取得胜利——那是数的胜利,也是悲哀的胜利,在人类精神的财产当中,这从来不是一种很有价值的胜利。
 
理想主义作为个人选择来说是值得尊敬的,我不吝给予它最高的价值,然而整个社会为同一种理想主义而疯狂的时候,则很容易走向阴暗面。还有什么比所有人用同样的步伐行进更为邪恶的呢?同样地,从神秘主义或者审美情趣出发的社会设计也是危险的:它们本身不是坏东西,但它们的说明书上应该明确标出:仅供个人使用,群体忌用。
 
我已尽力恪守康德的道德原则,即不认为自己有超越他人的价值。在社会生活中遵从这一诫命并不十分难,然而我无法抹去精神上的骄傲,虽然我还不是很确定它的正当性。记得有位朋友说过,对人类他充满了爱,但对单个的人却完全做不到。而我恰恰相反。
 
最后感谢亲爱的波普尔,这些感想是他唤起的。
标签:柏拉图,理想国,波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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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14:40:00 
 贝多芬贝多芬  
我喜爱莫扎特优美的旋律带来的愉悦,崇拜并沉迷于巴赫伟大的秩序,然而贝多芬,只有贝多芬,我的整个心灵向着他跳动,我愿意捧出全部灵魂,以求与之交融。他说,谁能够参透他音乐的意义,便能超脱寻常人所不能振拔的苦难。在我们渺小却并不因此容易一丝一毫的生计中,在生命与生活永远不肯停止的扭打中,只有他,跟我们一同受苦和争斗,并不试图创造另一个脱离人间的世界。他是勇敢者最好的朋友,我不能称自己为勇敢,但我知道有一种骄傲一直在支撑着我,它或许曾经是一个廉价的、从别人那里拷贝而来的志向,然而我后来用自身的血液填充了它。
 
记得一位长笛的朋友对我说过最喜欢莫扎特,巴赫是为写作而写作,而贝多芬一首比一首难听。我说,巴赫为上帝的永恒和谐写作,而贝多芬从不以旋律取胜。正是因此我在长笛中接触到的音乐很少有贝多芬的,这不能不说是我的遗憾。他不追求优美,应该说他耻于这样做;即使旋律性强的地方,也带有一种粗旷的天真。这些天反复听他的钢琴三重奏,对他的爱再次到达极点。
标签:贝多芬,钢琴三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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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0 13:05:00 
 Fragments  
To the boiling valley of mind
Who has laid this sweet temptation
Live soul, the last fuel, of the gods and mankind
Poured into the never satisfied ambition
 
I beseech, the blaze to swirl, the stream to flow
And the sound within slowly grow
Listen, in the deepest earth, imagination being born
You most potent seed, the unknown!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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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1 12:37:00 
 亲爱的书  
我曾被很多书影响过,也常沉迷在作品和作者的心灵氛围中久久不舍得离去,然而能被我称为亲爱的书却不多——那些与我的本性最相契合,并能够像同行者一样给我勇气和温暖的。我自知不具备平静的性灵,而在深渊里我能够向之求助的,除了从旅程的初始就对我影响至深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之外,就只有罗曼罗兰与玛尔维达.冯.梅琛葆的通信集了。
 
如果没有搞错的话,这本书自1933年出版以后就没有再版过(唉,美国人民啊),它从来不是一本热门的书,但总算可以在旧书市场找到。扉页上是前主人的名字,John P. Ham。书很整洁,除了扉页签名以外没有任何标记,我希望这是由于这位火腿先生有着干净的阅读习惯,而不是由于根本没有读过(老天,我好不容易才压抑住了在上面乱写乱划的习惯!)。我有时想,如果火腿先生是我祖父母的年纪,那么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应该正当青年时代,这本书是否曾给过他心灵的震动与抚慰,影响过他的生命呢,是否它陪伴了他一生,而在他去世后才被卖到旧书市场?我一厢情愿地希望事情是这样的,而我自己,是绝不肯让它离身的。
 
书虽然保养良好,但很旧很旧,那是岁月对纸张不可避免的影响。纸张泛黄很彻底,而旧书的味道,无论我怎么爱它的内容,感官仍老老实实告诉我:不好闻。
 
英文版比我看过的中文版要齐全一些,中文版删了部分梅琛葆的信件和极少量罗兰的片段(当然中文版的文笔仍是相当好的)。在英文版里才能够稍微体会到罗兰的幽默感,但老实说,罗兰的幽默感比罗素要弱几个档次,以致翻译到中文就所剩无几了。
 
但无可置疑地,我爱这个人超过任何别人。还能有谁可以被称为我的启蒙人与精神之父?怎么不是精神之父呢,我甚至承继了同样的精神骚动。他给我的影响从来都不是智性方面的,而是生命的热情与力量。而这次我精神的更生,部分要归功于他。泉水又重新在我心底流动,我又可以提着水瓶去汲水了,此中的幸福难以言喻。而玛尔维达,我也爱她,在丰富而平静的外表下(这平静是相对罗兰而言),她跟青年罗兰一样有着勇敢和激进的灵魂。
 
正因为有着这些美好灵魂与我交通,正因为天性给我一个事业去从事(也许不能完成,但对我来说,从事比完成更重要),我只恨生命的短暂,而精神所能享有的时间就更短暂。每天我做完该做的事才能享有自己的时间,我想,如果我的睡眠有人格的话,它最恨的就是我的书们了。去睡觉真是一件困难的、需要自制力的事情。每当我看到有人在kill时间,都恨不得跟鲁宾孙用一把火枪将星期五从烤肉架上救下来一样,把他们的时间收归己用啊!
标签:罗曼罗兰,玛尔维达.冯.梅琛葆,通信, Romain Rolland,Malwida von Meysenbug, letters,189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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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9 15:06:00 
 嗅觉,我爱嗅觉  
今天因为工作的事需要在晚上1点跑一趟办公室,在河边的路上,我遇到了最美好的夜晚之一,可遇而不可求的喜悦。这是多么宁静的夜晚,紫红的天空,河边的房屋大多熄着灯,人们早已安然入梦了。看得见轻薄的雾气在路上弥漫,很淡,几乎辨认不出;那是河流泛过来的潮气,带着河流的特有的味道,潮气、树木、草地、水草、鱼虾、腐殖质,加上夜晚的混合气息——你会觉得奇怪,这些平常的东西以怎样一种配比,才能配出这样甜的、天堂的气息?我把速度放慢,打开车窗让气息灌进来,风声振响,像有波涛在耳畔澎湃。高中的时候经常跟父亲去江里夜泳,有时能够闻到这种味道——也不是时时都有的。每每这种时刻我才觉得,人有肉体、有感官是件多么好的事,虽然它们同时给我们套上枷锁,把我们禁锢在大地之上。河流如果有一个精灵的话,她一定跟我一样有着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很少有人能够窥见她,柔和而广大的灵魂。我也许窥不见她的全貌,但可以在嗅觉里融化于她,到达心灵可以到达的最深处,用赤诚的激情去拥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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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2 13:32:00 
 憋死我了  
我想我是知道这股火气从哪里来的。不止一个朋友看见我MSN上的名字,发个消息过来问憋什么呢,我一下被噎住了,叫我怎么说?不就是练长笛的屋子今天被人占了么。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被束缚感,一下子闪回大学时候的恶劣记忆,团委那帮老师对我们乐团从来都是为所欲为,隔三岔五不带通知地把我们的门锁了不让人进——搞政工的人,天生就对尊重二字不敏感。时隔十多年,也不知道那帮老师都在干嘛,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此刻被一个早已不记得他们名字的人又惦记了一小下。
 
那时好像也就我一个人那么憋气,其他人转头就干别的去了。越是热爱自由的人,对不自由的憎恨就越强烈。那时我在想的是,NND,我以后自己买房子,爱怎么练就怎么练。瞧,团委老师早就教育我,从小要树立买房置业的远大理想。现在知道,等到能够买房置业的时候,人生责任也就不可逃避了。我又不能跟蒙田一样,给自己开辟一个书房重地,闲人免进,责任也免进。等责任履行得差不多,我会变成个啥人?记得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有贼心的时候没贼胆,连贼胆也有了的时候没了贼时间,等到连贼时间都有了的时候,贼没了。
 
最近学会的一个加长版:奶奶奶奶奶奶的……
 
这两个月练习很勤,只要能在8点以前下班,我都会练一两个小时,有时练完以后还接着去办公室。朋友问我,你不累么?天晓得,这一个多小时对我是怎样的抚慰。波动很大,有时感觉非常好,有时非常沮丧,视我当天的状态而定,但无论如何,技术还是在渐渐恢复,或者已经超越了过去,我也分不清了。10点的时候,一位警察叔叔来关门,每天都跟我聊上几句,渐渐熟了起来。有时他会说:Hey, you are really feeling the music today! See, I can always tell! 是啊,他的确可以大致tell,但每一点细节,和我心里的感受,我不可能跟任何人分享,那是我和音乐之间的秘密。
 
一口气憋在心里,最后还是跑到到gym里去出了一身大汗。屏幕上放着电视,我没带耳机,什么也听不见,只看见所有男男女女都忒正义、忒drama的样子,就想,怎么搞得跟 law & order 似的。一个少女,从头到尾的任务就是欲哭、啜泣、默默流泪、大哭、狂哭、爆发,没见过别的表情。过一会title出来,果然是 law & order……奇怪,我以前看law & order 的时候怎么就没觉得这么滑稽呢,大概是今天完全听不见的缘故,连对少女的同情心也欠奉。然后插播当地的“新闻联播”,男女主持人的脸一个个庄严得跟宪法似的。出来几个政客,闪光灯喀嚓嚓,其中一个给的镜头特别多,闪光灯在那颗光头上也尤其亮,一张脸比主持人的还庄严,简直就是个黑桃K,仔细看原来是孟菲斯市长。这厮是个利用种族对立的搞票高手,黑白通吃,上台十来年黑幕多多却永远选不下去。Leonard Cohen唱得好:everybody knows...丫看来健康状态良好,市长连任又没有限制,这个城市算是死菜了。新闻的题目是关于budget,说不涨税云云,如何策略云云,忽然想起朋友们的房子的政府估价在这个房价大跌的时候居然大涨,正纷纷抱怨property tax呢。一边狠踩雪橇机,一边看这众生,汗湿了脊背,心率上到160,颇爽。
 
今天我比较刻薄。奶奶奶奶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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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9 15:23:00 
 我在四月的怀抱里奔跑  
美好的星期六,让我一口气睡到下午一点,才觉得从疲惫中稍微活了过来。在床头抓一本书狂看一阵,又在电脑上狂写了一阵,头脑就像刚去过体育馆的大汗淋漓的身体一样满足。然后我出门。酝酿了一天的雨刚刚洒下头几滴,邻居女孩在楼上跟我打招呼:打雷了哦,怎么现在出去啊?我嘴上回答着:是啊,没办法,冰箱空了!一边倒车一边在心里说,嘿嘿,你不知道,雷雨天那才叫有意思!
 
江边的树林青春洋溢,骄傲得跟十八岁的少女一样;而密西西比又变丰满了,水装了整整一河,远处的大桥在雾气中站在河里,这时若是有熟悉的大货轮开过,那就叫作标准的“江阔潮平稳渡”。
 
大雨很快就扫过来了,远方云层里有疾速的闪电掠过,雷声隐隐传来,几个青年在马路上边笑边跑,而我也很快上了高速。潮湿的空气滋润着我的心肺,令我莫名兴奋,我要到I-55上,向南狂奔几十迈。
 
是的,我是有这个习惯的。记得还在West Lafayette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傍晚在52号公路上开出了城,向着雷电深处开去,一直过了很多个小镇才回转。那是怎样一场雷雨啊!远近的闪电肆意撕扯着云层,云层的伤口有的是冷蓝色的,有的带点暗暗的紫红,雷声也或远或近,在每个出其不意的时刻传来。然后黑夜降临,大雨滂沱,我那辆老旧的双门小跑车在看不到头的水雾中就像一艘再渺小不过的船,而我就是那个孤独的船长。另一次也是在52号公路上,我找了一个地方停下车,把座椅放平,仰视雨点打在sun roof上,一个一个小小的阴影在撞击之后迅速消失。雨敲打路边高高的芦苇,教它们一弯一弯的直晃荡。无边的雨声在封闭的车顶,近得就像是鼓点在头颅里震响,我仿佛被和声的海洋所淹没。
 
很快开出了熟悉的城市,可是今天雷电却只是稍微意思了一下,不久我出了雨区。随即我被另一种兴奋所笼罩:这是怎样的一场生命的庆典啊!路侧无人修剪的草地青翠欲滴——其实它们也的确沾满了刚才的雨水。而野花就在草地上浮动,黄色的,紫色的,白色的,一片接一片。更致命的是那气息,雨水把大地的气味淋漓尽致地蒸了上来,弥漫着略带腥味的芬芳,多么甜美,又多么丰盛,直浸入我胸膛里。这气味是母性的,嗅得出无数生灵即将在这里面萌发、生长、争斗、然后又终将归于她。“四月最残忍……”这是我们所居住的大地,多少回我躺在草地上,只为了贴近她,闻她怀抱里的气息。我一次又一次深深地呼吸,仿佛要把无边的生命吸进自己的身体里,然后封存起来,永远不遗失。
 
是啊,我要用记忆紧紧封存它,我曾经与这样的心灵盛宴劈面相遇,激动得不能自己。仿佛有千百个小小激流在心中冲突回荡,将我举上无可名状的狂喜峰巅。
 
友人曾说过有机会一起开车出去兜风吧,我说那么车上要放我们都心爱的音乐。是的,副驾驶座上缺少一位知交,我也不知这个愿望是否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此刻的确是心爱的音乐在回响,一遍一遍冲击着我的心胸——那是我用整个心灵挚爱与拥抱的、恨不能将心掏出来献上的音乐啊。
 
我就这样经过一条条溪水,那小溪们带着泥沙,奔涌着,急着要去归于大河。还有无数无名的小湖,甚至小水洼,它们无比满足地承接天降的甘霖,然后骄傲地向上呈示它们的财富:孕育了无数水藻和鱼虾的水体——不论世人是否看它们一眼,天晓得,它们是如此骄傲啊!
 
田野的边上,树林的中间缭绕着青色的烟雾,像仙女的飘带。我猛然想起少年时代曾印象深刻的一幅田园景色。那是高三的时候,老妈在地区高中给我找了位老师补习政治(应该说是卓有成效的,我高考政治很稀有地超过了70分),每个星期日,我跟同学往城外骑一个小时去上课。春天刚刚来临,水田还没有插秧,但已经注满了水,望过去就像是切成了方块的湖泊,颤动着蓝天的倒影。那天也是雨后,我和同学在路边坐下来休息,准确地说是在田埂湿漉漉的草上。远处水牛慢吞吞地走,树林不规则地分布在田边,也有青色的烟雾在其间闪动,就像今天。那是宁静而甜蜜的田野,终古的家园,无数昆虫与飞鸟的捕食场,它们和此间的人们一样,诞生,一代又一代繁殖,各如其类。
 
然后我一头扎进稠密的雨区,豆大的雨点密密麻麻打在车窗上,在车前盖溅起小小的水花,这时能见度很低,前后都看不见车,世界仿佛就剩下我一人一车,在密密实实的雨帘里穿行。忽然间无边的水退去,我又看见道路蜿蜒向远方,天也展开了,张开翅膀的大鸟平稳地掠过,消失在道旁的树丛里。
 
在沉甸甸的雨云中进出多次,天色渐暗的时候我便掉头,瞥见路旁的牌子:Memphis 70。不知不觉已经出来这么远了。我眼看树木从青葱的、立体的渐渐变成深黑的剪影,偶有城镇的灯光把雨夜照得一片紫红,高大的树影衬在这样夜空的背景上,然后又飞速掠过去。春天的颜色不见了,剩下一个普通的雨夜,但气息还是不断涌到车内来,令人荡气回肠。心爱的CD已经放到第四遍,而我的嗓子也有些嘶哑。
 
来回大概一百五十迈。我代表阿拉伯的油田谴责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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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1 13:00:00 
 星期一  
春天已经结结实实地到来了。前几个星期,窗口的这株桃树还是个花球,跟一只纯白又丰满的波斯猫似的,这会儿已经绿了,没看头了。江边的树林里,芽苞还将绽未绽的时候,远远望过去,嫩色如烟雾弥漫,古人所谓绿烟红雾,实为体物至深。可现在叶子都长出来了,不好玩了。批评一下这种阴暗心理,这叫做幼齿情结。
 
我以为自己已经很爱春天了,可鸟们更爱,它们从凌晨一点就开始兴奋地叫,顺便提醒我这个夜猫不能太夜猫了,顺便在我的车顶上更衣。昨夜鸟声春,惊鸣动四邻,今朝车顶上,定有鸟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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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3 07:56:00 
 拷问之八  
我知道人们并不跟我操同种语言,而我是狡猾的,用他们的语言跟他们交谈,看上去似乎跟他们一样,因为他们中有我的亲友,还有一些善良的人,我爱他们,这种爱并不虚假。然而我深深感到隔阂——隔阂是甘美的。
 
曼提尼亚的狄奥提玛所言的教义在这个世上算什么呢?正如“爱”是资源神和贫乏神之子,阿佛洛狄忒的忠仆,他强大而高贵,却时时陷入匮乏,不得不沿街乞讨。被人们吹捧,同时又被同一人群鄙弃,这种戏剧不只上演在“爱”的问题上,苏格拉底口中狄奥提玛的教义——美本身——也一样,它实当居于庙堂之中为万民所敬拜,然而万民如何配得起它?人漠然从它面前走过,视它如无物,而去狂热地追逐它最最大路货的分身,是的,人有他们的一套原则。他们用这一套评判人,概括人,也以此去爱人。
 
是啊,我叫某某某,我XXXX年毕业于XX学校,我现在XXX工作,头衔是XXX——这难道可以概括我么?朋友和家人则可以说出我的性格,我的为人处世,可甚至加上这些就可以概括我么?正如克尔凯戈尔所说,存在就是这一切可堪描述之物以外的残余——这一切以外的歌唱、挣扎、苦思和欢乐,我一个人走过的道路只有自己知道。
 
内心之路必然孤独,克尔凯戈尔并没有错,但他有他的上帝无时不刻注视和倾听着他,尽管他觉得为上帝所见闻实属不堪忍受的重负。可我没有人格化的上帝,这是我选择并承担的(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克尔凯戈尔说:选择你自己!这两个教导我奉为圭臬)。没有天上的凭恃,我的渴望转向人间,这渴望也许在我的余生都会是热的。这使得罗曼罗兰与梅琛葆的通信集成为我心目中最动人的书信,也使得在奥里维死后克利斯朵夫扑在道路中央嚎啕大哭的时候,我曾感同身受,合上书页也大哭一场。张炜的《家族》还未成书时是在《当代》上刊载的,那时我才十几岁,看得非常沉醉,最喜欢的是他关于家族的定义:那不是血缘结成的家族,而是天下具有相似心灵的人们组成的家族。那时我不无兴奋和期待:我会遇到多少族人呢?后来才知道,实在不可能很多,至今还凑不够半打,且仅供遥望,至于自己,仍须勇敢和自足。
 
我想起唐朝的《选择》的MV,黑暗的舞台,蓝色的烟雾,三轮车,自行车,手推车,麻木的大爷大妈缓缓走过,蚊帐里蒲扇轻摇,扇过来暗沉的风。九十年代初的场景,那是多么熟悉的,压抑了我们父辈的、名叫生活的东西,我的心灵刚刚从混沌中形成,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般场景。这群愤激的歌者选择了毫不妥协的方式(至少在那个时代里),他们大声嘶吼,旁若无人地释放激情,光着膀子大汗淋漓地跳跃。我怎么能不理解“坎坷的生命充满了血的交融”的后面有多少嘈杂的背景——这句话又如何不是烫入心肠,令我嫉妒得眼睛发绿。
 
我是沉默的,但心底跟他们一样固执,我无法跟所不属于的那一套握手言欢。在目睹父辈的道路时,我知道迟早要跟父辈一样面对这个庞然大物。它早就来了,高大的阴影一日比一日更清楚,它自然已不是九十年代初的场景了,但本质没什么不同。我又看到同伴们:兼具神性与谦卑之心的人与它和解而达到和谐;有的在繁忙中将矛盾暂且搁置;而生命力郁勃又不肯妥协的,则将生命力消耗在与它的战斗当中。看到这一切安慰而又悲哀,回想自己,能狡猾到哪一天,才跟它有正面冲突?我想,其实已经有了,爱和责任经常来质问精神,向它索取,要取消它的自由。我只希望在能够的时候,多跑一些路,这样才能丰富心里的宝藏,不至于放弃一直以来最为珍视之物,在不能舒展的时候,就把它们变成种子,让我终有一天能够去敲狄奥提玛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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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10:42:00 
 长笛购买记  
旧爱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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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全是新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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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ha 674HCT:
Sterling silver handcut EC headjoint, sterling silver body and footjoint, silver plated keys, French or open hole, offset G, split E mechanism, C# trill, B footjoint, pointed key arms, drawn tone holes, white gold springs.

上个周六终于完成了一个心愿:把长笛升级了。还记得95年三月里的一天,我和朋友去星海门市用600多人民币买的第一支,很兴奋,它比那些乐团公用且保养不善的要好多了,以致我一时间有技术突飞猛进的错觉。现在我有类似的感觉,只是,现在这支Yamaha 674HCT已经是pre-professional的了,以后再也不能拿工具作为借口了……
 
我把购买的过程写下来,为了给自己留个纪念,也为了后来者能够有一点参考,因为有一段时间的确挺抓瞎的,那时就希望能找到这类的文章。
 
其实早就觉得它在阻碍我,在2000年初的时候差点儿买了支5000人民币的Jupiter二手(记得是有银笛头的,应该是600系列),只是想到当时还没有经济独立,不愿跟父母伸手,就算了。现在看来,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早升级,我很多时候因此很没兴致,再加上那个时候技术已进入平台期,同时生活改变,失去了乐团这个环境,渐渐就淡下去了。
 
最开始在网上查资料的时候,加拿大长笛家Jennifer Cluff 的网站给了我很大的帮助:http://www.jennifercluff.com/buying.htm 除去购买方面的信息以外,她网站上的另一些文章也很有价值。另外就是http://www.fluteworld.com/ ,这是一个声誉良好的商家,开始的时候我主要是从他们那里查各种品牌、型号、配置的价格,这样就有一个基本的概念。还有http://www.flutesmith.com/,这也是一个卖长笛的商家,这家老板是光头Jeff Smith,以长笛维修起家的,因此如果我想买二手的话,会特别考虑他们,当然一手长笛我也严肃考虑过他家。他家网站有一些信息,关于材料、长笛制作等等,读一读也很有帮助。
 
你发现你需要作一堆的决定。首先是你需要什么样档次的,大致价位是(参考flutesmith,他们的分类比较细):
student/beginner ($500-750,全镀银,所谓镍银合金其实根本不含银)
step-up ($750-1500,基本有银笛头)
intermediate ($1500-2000,银笛头和笛身,镀银键)
pre-professional ($2000-4000,银笛头和笛身,镀银键,有些大牛品牌如村松、宫泽,altus, haynes的在这个档次只有银笛头)
young professional ($4000-6000,银笛头和笛身,有些有银键)
professional ($6000-9000,全银)
artist(价格没谱,银、金、铂金)。
 
升级长笛最忌讳的就是买个跟原来差不多的,所以step-up的就免了。而如果上银键,价格噌地一下就翻倍了,因此我就锁定在intermediate 和 pre-professional。当然材料不是主要决定因素,还有其他配置、制作工艺等。另外关于材料,通用的银都是sterling silver(925银),Altus/Azumi家的Britania silver(958银)很让我动过一阵心,按理说纯度越高阻力越大,音色就越温暖、深沉、暗色,但实际试的时候这种感觉我并不很喜欢(土人啊)。
 
关于品牌。如Gemeinhardt,Armstrong这种初级品牌一直到pre-professional都有产品,但是不能买啊,我试过一支Armstrong的银笛头+笛身,有一个感叹:这下我可知道材料不是最主要的因素了……一些大名鼎鼎的专业长笛都有中级长笛的生产线,大部分的都用另一个名字,就Yamaha最实诚,从学生笛到顶级专业笛都叫Yamaha,这其实是不大高明的营销手段:出于一种微妙的心理,很多名家是不愿意跟小学生持一个名字的长笛的。顶级长笛和他们的低端产品不完全列表,我只列了我考虑过的:
 
Haynes: Amadeus(中级),Eastman(初级)
Altus: Azumi
Powell: Sonare
Brannen Brothers: Avanti
diMedici(这个只能算中档): Jupiter(中-低)
 
另,Gemeinhardt有一个比较高端的产品Brio。
 
关于配置,首先是open即french hole 还是close hole,这个倒没什么可考虑的,一定要开孔,因为大部分中级长笛都是开孔的,再往上就更找不到闭孔的了。虽然开孔能完成一些闭孔所不能完成的技巧如滑音,但若不演奏现代作品,估计也用不着。有些人说闭孔会影响音色,我却觉得是心理作用,不过开孔时手指能够感觉到空气的振动,还是让人感觉兴奋的。初级长笛一般是闭孔的,无论你的指尖多丰满,开始的时候总要漏气的,特别是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试长笛的时候一定要塞塞子,否则因为轻微漏气而影响对长笛的判断就不值了。
 
是否B foot。我个人觉得管子加长一段,绝对会在振动上有反映,所以,也许你永远用不到最低的B音,还是要B foot吧。
 
Inline还是offset G,有些人觉得直列的比较专业,其实这是个舒适与否的问题,如果不是手指奇长的话还是曲列好,直列+开孔更是一个比较困难的组合。
 
pointed key arms (French arms):加快键的反应。
 
gold spring:键更轻快。
 
C# trill:很实用的配置,解决的不止左手食指的颤音问题,很多高音区的颤音都有用。
 
split E:高音E更容易,音质更好。
 
查完这些资料后,我列了我感兴趣的品牌、型号和配置的表,就该去local店试了。 到local店以后发现虽然店员都很友好,但牌子和型号严重不全。research都白做了,NND。所以,伙计们,除非你们在NY这种超级大城市,否则要期待跟我同样的命运。幸亏我要买的是中级长笛,真正professional长笛不预约估计是不会有的,预约了也不一定有很多支给你试。传说中的Muramatsu,Miyazawa,Powell,Altus,Haynes啊你们都躲在哪里……

我们Local只有两家店卖长笛,一家只有yamaha, amadeus,另一家只有Azumi, Jupiter。他们互相竞争,品牌一点不交叉。如果你想在local一下试尽所有的牌子和型号,这个梦还是趁早破灭了的好(Armstrong, Gemeinhardt以及其他杂牌就忽略不计了哈)。

大部分情况下,local店都要比 fluteworld.com 上贵很多,长笛展上可能会比网站列的价格更便宜。我最后是以yamaha 400系列的local店价格买下了fluteworld的600系列长笛。
 
中级长笛很多是亚洲产的,Amadeus是北京的,Azumi和Jupiter和DiMedici是台湾的,Yamaha 400系列及以下目前是印尼产(以前美国那批也不行,美国产的序列号以A打头)。
 
下面要讲老师的故事了,我的老师是当地一个college的faculty,绝对是可以给很多意见的,但她跟Haynes/Amadeus以及当地一个乐器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她说我挑别的也没关系,但我能看出来她希望我挑Amadeus。fluteworld 和 flutesmith是可以试后再买的,而信誉也有保证。我曾经打算从fluteworld 和 flutesmith各运几支长笛来,让老师帮忙挑,甚至还问好了试用的手续和价格,但后来逐渐放弃了,因为她后来开始每个星期上课的时候给我带一支新Amadeus来试,我已不能期望她给我客观的意见。所以,我明白,一切只能靠自己了。我上了一个半月的课,几乎每天练习1-2小时,总算把以前的技术恢复了七八成,对于音色也更有概念。与此同时,旧长笛在死命拉我后腿。Jennifer Cluff 人非常好,给过我很多建议和帮助,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若她在本地,我绝对投入她门下了。说来好笑,的确在某个时候,有些迷茫无助的感觉。
 
然后就是Mid-South Flute Festival,我早就知道有这个,每隔一年在孟菲斯举行一次,今年是3月6-7日在Clarksville,因为3小时车程,就想明年来孟菲斯举行的时候再去好了,然后我就彻底把这个事放到脑后去了。上周下课的时候老师说她要赶快走,要去长笛节(她是去给Haynes促销的)。我一听,猛然想起Jennifer网站上说的flute show是绝好的机会,还有什么好说的,赶紧收拾东西跟去啊。
 
展厅不算特别大,我一眼就看到了fluteworld,其实milesahead, whipkey, flutesmith都在,另外还有Haynes和Pearl。为了给老师面子,我先试了一些Amadeus甚至是Haynes的,有一支Haynes的感觉不错,她说,你真会挑,这支是上万的。在fluteworld我试了差不多二三十支,没有特别费劲就把范围缩小到Yamaha 674HCT,Sonare75BOF,diMedici 1311。然后反复试这三支。选择不是很艰难,因为只有这支Yamaha让我感到那就是我的声音。我吹台莱曼奏鸣曲的时候,仿佛每个音符都有了生命,其实就是类似音阶练习的曲子啊,平生第一次把台莱曼奏鸣曲吹得这么灵动跳跃。
 
回来后我告诉Jennifer,it seems a clear choice because it sings with me! 找到这种感觉的时候我真的很激动。它的音色纯净(这个在很多人眼中也许不是优点)、圆润、柔和,但又不失厚实。为了给老师面子,我再次来到Haynes的台子问她意见。Haynes的销售经理说它属于明亮一类,不够温暖,并给我一个eastman的笛子,说,你喜欢的音色不就是这样的么?的确有些相似(郁闷),但仔细比较,我发现eastman的声音亮则亮矣,比较不知节制,有些大喇喇毛刺刺的感觉,还是Yamaha能达到明亮柔和。
 
另外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试长笛的时候你本人的状态必须好。刚刚开始吹的时候的感觉是不大准的,因为那时还没有活动开;吹上5-10分钟后进入状态,然后你有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是处于最佳状态的,随后你会累。我那天先试了一个多小时,出去听了场音乐会回来接着试了两个多小时,到后来又累又饿,再不作决定的话,也没法试下去了。
 
搞定以后既兴奋又如释重负,走出会场,吸一口下午温暖的空气,顿时觉得累极了。这一天其实挺爽的,虽然错过了早上的flute choir,但后来听了场管乐音乐会(全是长笛协奏曲,很难得听到的),一个讲座,一堂masterclass,还跟Teca和Tota夫妇聊了聊——Tota长得有点像我哥(有时不同人种之间也可能相像),而Teca是位非常decent的女人,很对我脾胃。今年的guest artist是Lorna McGhee。进场时走错了路,跑到了二楼,这时音乐马上就要开始,不好离场了。第一首是长笛与乐队的幻想曲,我现在还记得坐在空荡荡的楼座上,俯视着乐队,在乐曲刚刚开始的时候身上袭来的一阵颤栗,一方面是由于音乐本身,另一方面是勾起很多在乐团的回忆。最后是卡门幻想曲,Lorna就像云雀一样冲上天空。她音乐的表现力很强,随后在masterclass上,她也教学生如何体会然后表现舒伯特——我喜欢她。
 
长笛就像人一样,每个都有不同个性,必须亲自试。千万不要托人带,也不要买了送给人——时代不同了,包办婚姻不流行了。这很大程度上是个人口味问题,因为各人追求的音色是不同的,当时我也试过一些几万的金笛子,但还是觉得没有我这支喜欢(土人啊)。
 
要是哪天我厌倦了明净的音色,想追求温暖黑暗了,我就去换个带gold riser的银笛头,要是我发财了就去搞个金笛头。同样,会在flute show上试它个遍。Jennifer说得对,flute show绝对是最佳购买机会。
 
出发的时候是晚上8点,回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晚上10点,回程的时候,信用卡公司打电话过来,说我的卡上发现有unusual activity,哈哈。 
标签:长笛,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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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14:01:00 
 浓缩的日子  
当我日后回首这段日子的时候,我是会不无得意的——我请未来的自己原谅现时的这点难以抑制的小骄傲。
 
有一次老板走进我的办公室给我派活,开场白是:We've got to clone you。我问他要得急吗,他说当然越快越好,问我手上都是些什么项目。我一样一样给他数了一遍,他临走的时候说:We've got to triple clone you。嘿嘿,知道就好。
 
争取每天8点之前回家,8点半去健身房旁边的小办公室练习长笛,10点关门后回来收拾一下,11点开始就属于读和写,这基本就是每一天的流水账,非常紧缩,不留空白。每天都决心12点去睡觉,但没有一天能收得住。是啊,怎么可能呢?我正处于一种奇特的迷狂状态中,我非常清楚、并十分欢迎的这种状态。我想它是在我心里潜藏了很久、沉默了很久终于喷发的,它是来自内在的,但又恐怕它万一不是呢,我岂不迟早有一天要失去它?我知道它是超出我控制之外的。
 
过去的一周,面目各异的作者轮番陪伴我,但我并不依赖他们,我从来没感到这样自洽过,正因此,我能够非常清楚地感到他们。独立和自知实在是知人的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协调,天知道,我穿越的是怎样的烈火和波涛。亢奋的精神在疲惫的肉体里——我希望后者不要先对我说不。
 
从上周开始在写另一个系列,它多次深夜里把我从床上折腾起来,那是多少个不眠之夜里的迷狂。哦,不要让火焰熄灭,不要让怀孕的大山最后分娩出一只小耗子,那是降临在汗水和泪水沾满脸庞的产妇身上的最大失望。又或许,我所有的东西在自己眼中难免总有一天会变成小耗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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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9 01:04:00 
 启示(十)长谈  
请将永恒的引诱,来与我诉说
是诸神一度降下的荣耀
来自云端,来自黑色泥土的缝隙
在西风的末梢里,忽然来到
 
来吧,我们长谈
令正面与反面同时开启
面对丰盛与庞大
任何形式的简化皆为犯罪
 
单一之物耀人耳目
留住灵魂,却无力滋养
惟勇敢者攀上世界穹顶
冰火之界
那里渗透着生死的目光
 
灵魂的车轮已然锈蚀
空中飘着简化的符号
黑羊走失在旷野
你这未知年代
已张开宽大的翅膀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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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2 07:08:00 
 重归罗曼罗兰  
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不知该去拥抱他,还是去拥抱那无边的存在——也许拥抱其中一个,就等于同时拥抱了另一个吧。谁能够反对炽情呢,当炽情从你灵魂深处点燃,你感到它与一个神圣的存在是互相勾连的,你如何能够不小心守护它,你如何能够因为它的未经考察而抹杀它?我想流泪,想喊叫,我抬头,穿过天花板,穿过弥漫半空的雪云,穿过星网,那后面,就是无限。它可以击碎我们人类因在地球上微不足道的征服而得意自大、而无限膨胀的自我,代之以另外一个更谦卑和更广大的自我。
 
这颗谦卑和骄傲交织的心,又一次地,要去触摸天穹。
 
这是一个寒冷的季节更替的前夕,窗外的枝条上盖满了厚厚的雪——那刚萌发了新生的红肿的枝条啊。深夜里,细碎的雪粒还在无声飘落。罗曼罗兰在讲述一个冬夜里斯宾诺莎给他的启示,欢乐的生命的波涛如何吞噬了他。“使作者和读者之间传播着同情的火焰,用各种元素煽旺着,蔓延成一片大火,从森林卷向森林。”他是与我相对而坐的友人,他的话我能听见,可我的话却传不过去。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
 
我想说什么呢?我很愿意跟亲爱的罗曼罗兰诉说自己人生的第一次颤栗。那是92年秋,我正读高三,晚自习的间隙,我总是独自到操场上去散步,因为我爱夜空的颜色,它被城市的灯光照得一片紫红,既温暖又深邃。那时我还爱极了《哀格蒙特序曲》,因为我觉得它跟夜空有着最大的一致。那个足球场当时还没有被开发出来,我踏着齐脚踝的草,不停地兜圈子,看着树影和其后的天空,感到被一种神秘的气氛所笼罩。这种气氛既熟悉又陌生,我被它深深吸引,它不曾以巨大的威仪压迫过我,也从未显示出慈爱的俯就,而是不知不觉中将我提升到它的层次,让我感受到一种广大的融入。而在某一天的晚上,这种感觉达到了一个疯狂的顶端,我做了一件非常非常古怪的事,我以西方骑士对淑女求爱一样的姿势,手置于胸前,单膝跪于草丛之中。现在我费了很大劲才敲下了前面这句话,这无疑是一种幼稚的举动,但我也明白,这表达的是热情和敬意,带着小心保留的尊严——无论如何,动作只是一种外在的象征,我真正要说的是:我爱你,虽然,作为部分,我不知道整体是什么;作为短暂,我不知道永恒是什么。那时,我根本不懂得有泛神论这种东西,也还未认识罗曼罗兰,是一种直觉指引着我,我知道自己的生命在激动万分的那一刻已经彻底改变了。
 
在罗曼罗兰的文字当中,我大部分的热情都集中在克利斯朵夫身上了,其他的并没有时刻伴随着我。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当我回过头来读那些遗落在少年时代的他的另外一些文字时,激动之情远胜当年。在走过了不长不短的岁月之后,在幻想的苦难为真实的生活所代替之后,我已不同于当时充盈于我新兵的胸怀的、沸腾却空洞的勇气。我却也发现了我跟过去的相似之处,虽然我不断告别和捐弃自己,但是,十几岁时候的心灵,的确埋藏着今日的种籽。——那个对扫一屋和扫天下同样蔑视的少年仍然活在我身上,一些当初没有明晰的脉络也渐渐展现。
 
我憎恨那些将罗曼罗兰与政治联系在一起的文字,在罗曼罗兰文钞的末尾就有几篇他人的评论。那些只知道主义和阶级的机械,那些只知道政治风云却从来拒绝心灵芬芳的漠然者,那些只知道站队并永远认为自己属于正义队伍的僭妄者,那些只会贴标签然后就傻呵呵地满足的得意者啊!可是,政权的更迭算什么?国家的威权算什么?领袖的荣光算什么?XX主义的胜利算什么?一百年以后全都怏怏地褪色,只有伟大的心灵依然照耀我,只有生命的本质依然强大,只有真诚和严酷的精神依然动人。而站在另外一面的人们啊,若不是罗曼罗兰曾经得了个诺奖,北美的书店里还能找到他的书么?在实体书店里我的确没有看到过他的任何一本书。对于苍鹰般将阔大的翅膀展开在高空的他而言,诺贝尔奖又算得什么呢,我不由得想起中国古代的一些伟大人物,若非曾担任过一官半职,恐怕连坟墓都难寻。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庸人,我不知该去鄙视那些拍在马腿上的马屁,还是去批评来自另一边的隔膜和漠视。不论哪个阵营都不会说出真正理解他的话,因为阵营本身就是一个荒谬无比的东西。可是他,他是超越这一切的啊。
 
我对他怀有子女一般的爱,我精神的面目,也的确承继了他很多特征。我接过他递过来的酒神的蜜汁,一饮而尽。在美好的醉意渗透我整个精神的时候,亲爱的,让我再次拥抱你吧!
标签: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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